HARRISLAW代表商业开发商 企业所有者为了利用EB-5移民投资者计划为他们的业务

我们的 董事会认证的移民专家 已成功获得USCIS批准,寻求筹集EB-5资金的商业客户。迈克尔哈里斯代表EB-5区域中心,他们正在寻求筹集至少800万美元的资金,以及2.5亿美元用于各种行业项目。

如何为您的项目使用EB-5计划

当寻求使用EB-5移民投资者计划来开发和资助其项目时,业务开发人员有两种选择:

(1)EB-5直接投资,或

(2)由EB-5区域中心计划资助的投资。

决定使用哪个选项作为资本堆栈的一部分,各有利弊。两者都可以使您为外国投资者提供获得绿卡的能力,以换取他们对您的业务的出资。两种选择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所使用的方法和受工作创造影响的时间限制。这是因为仅允许EB-5区域中心创造工作 间接 根据项目的支出和收入,以及 诱发 正如经济影响研究预测的那样,在当地经济上的支出。如果一个项目不隶属于EB-5区域中心,那么它仍然可以从EB-5资本中获益 - 但它可能只依赖于 直接 工作。

什么是EB-5区域中心?

一个 "区域中心 "是一个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批准的公司,它专注于美国境内的一个特定地理区域,通过提高区域生产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增加国内资本投资来促进经济增长。一个隶属于区域中心的项目可以利用商业企业创造的直接就业机会,以及根据合理的经济影响研究预测而创造的间接和诱导就业机会。此外,该项目可以选择只依靠所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这对大型商业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好处,因为它不必完全依靠直接就业机会(以及需要大量的就业和税收记录)。

根据区域中心计划进行的资本投资是通过位于 "区域中心 "内的商业企业进行的,"区域中心 "被定义为 "任何参与促进经济增长,包括增加出口销售、提高区域生产力、创造就业机会或增加国内资本投资的经济单位,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为了能够使用EB-5区域中心的利益,申请人必须首先寻求美国移民局的批准,提交一份提案,表明其计划如何专注于美国境内的一个或多个地理区域和行业,并通过指定的方式实现所需的增长。该计划书必须 "以可核实的细节说明将如何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承诺的资本数额和来源,以及已经和计划的推广工作。

总之,美国移民局将要求区域中心的提案显示将从投资者那里获得资本的商业企业的种类;由于资本投资而直接和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资本投资将产生的其他积极的经济影响;区域中心的项目是否是政府定义的基础设施项目或位于目标就业区或TEA内(例如,美国人口普查定义的大都会统计区(MSA),其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0%,或位于MSA以外的 "农村 "地区)。例如,美国人口普查定义的大都会统计区(MSA),其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0%,或位于MSA之外且人口少于2万人的 "农村 "地区);以及区域中心的管理计划(一旦批准并接受EB-5投资者的资本),以监督其年度报告要求。

为了准备符合EB-5的区域中心提案,移民申请通常需要项目文件(下文讨论),经济影响研究,综合商业计划以及与实际潜在项目有关的私募协议(假设项目不需要私募配售初期)。在开始提出区域中心提案之前,强烈建议业务开发人员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其项目的可行性。还建议进行其他级别的尽职调查,例如与移民律师和经济学家合作,研究该项目是否会带来足够的直接,间接和/或诱导工作,以及评估项目是否将位于TEA中。

区域中心项目与EB-5直接项目有何不同?

EB-5直接项目的项目要求与附属于区域中心的项目非常相似。以下项目是EB-5直接项目与区域中心项目的区别。

1. 经济影响研究。直接项目确实如此 由于只允许直接就业,因此需要进行经济影响研究。预测的就业机会的创造必须在一个全面的商业计划中以可核实的细节进行阐述。当投资者寻求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取消其居留条件时,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证明将以就业和纳税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投资者的EB-5资本按计划用于EB-5项目的文件来证明。

2. USCIS预批准.一个直接的项目不需要向美国移民局寻求项目预批准。这可能对一些不希望等待美国移民局对新区域中心进行裁决所需的许多个月的项目业主有利。美国移民局对新的区域中心申请的处理时间在过去几年里有很大的不同。投资者只有在区域中心被美国移民局指定后才能投资。这种额外的延迟和费用可能并不总是符合项目所有者所期望的开工时间表的最佳利益。请注意,在一个区域中心被批准后,在先前批准的地理区域内的后续项目 不需要 由美国移民局预先批准。然而,这些项目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申请,以使其商业计划得到批准。

3. 什么时候初始投资者可以提交?一个直接项目只能有一个EB-5投资人,该投资人在拥有一套符合EB-5标准的材料(如商业计划书、公司文件和实际项目即将开始的证明)后可立即递交申请。区域中心项目只有在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商业计划批准后,才能为新项目提交同样的申请。 I-956F 表.

4. 区域中心的加盟费.直接项目所有者不需要向区域中心支付 "租金 "或费用来获得EB-5资本。区域中心可以对利用其指定的项目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可能是一个组合,包括每个投资者的金额、签约费、通过区域中心借入的EB-5资金的一个百分比,甚至是项目所有者在企业中的部分股权。

5. USCIS年度报告。直接项目业主目前不需要每年向USCIS提交其所有EB-5活动的年度报告。区域中心所有者必须在日历年结束之前提交年度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可能导致终止或撤销区域中心的指定。

6. USCIS申请费.直接项目所有者无需为其项目获得移民局批准支付申请费。在直接项目下申请的投资者将自行支付申请费。通过现有的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寻求资金的项目将需要支付移民局的申请费。该费用为 目前 $17,795.

7. EB-5 投资 F可集中使用 仅限 在区域中心项目中.由于《条例与细则》的颁布,EB-5 直接项目不能使用一个以上 EB-5 投资者的集合投资。其他投资者可以投资于直接项目,但法律规定每个直接项目只能有一个 EB-5 投资者。区域中心项目可以汇集多个 EB-5 投资者的资金。

8. 投资组合资金允许。这两类项目都可能允许投资者通过投资组合为投资提供资金,但直接项目将要求控股公司完全拥有创造就业机会的基础子公司。

9. 最低投资额为$800,000.这两种类型的项目都允许以每个投资者$80万的金额对TEA进行投资。

10. 需要业务计划.这两类项目都必须有全面的商业计划。但只有区域中心项目必须在额外的项目申请中对业务进行审查。

一般项目要求

就EB-5区域中心申请而言,当其获得USCIS批准时,根据该计划寻求EB-5身份的投资者申请人可以进行合格投资(在一个被批准的区域中心内,至少要创造10个新的全职工作岗位。为合格的美国工人创造至少10个新的全职工作的要求是通过证明由于新的企业,将直接和间接地创造这些工作来满足的。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根据美国移民局最近的指导,EB-5区域中心项目可以寻求利用建筑工作作为直接工作,只有当它们预计持续至少两年。同样,该项目也可以选择只依靠可核实的和合理的经济就业创造方法,表明必要的项目支出或注入当地经济将导致最低数量的直接、间接和/或诱导就业。

在今天的商业贷款和投资资本市场上,当传统的资金来源对于工业发展、房地产、建筑和寻求风险资本的企业来说可能已经越来越难获得时,EB-5投资移民计划已经引起了极大的兴趣。今天,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寻求EB-5资本,无论是在直接EB-5项目中的一个EB-5投资者,还是通过组建区域中心,或由现有的区域中心赞助其项目。成千上万的外国投资者愿意投资至少$80万,以获得绿卡的机会。在哈里斯律师事务所,我们曾代表EB-5区域中心项目寻求EB-5资本筹集,范围从$800万到$2亿。我们也曾代理过较小的直接EB-5项目,这些项目所寻求的集合资金只有$50,000。我们致力于确保我们的客户在EB-5项目中获得成功,这一点从我们在IIUSA(美国最大的EB-5行业贸易协会)、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等组织中的成员资格以及Michael A. Harris被佛罗里达律师协会认证为移民和国籍法专家可以看出。

如果您有兴趣,请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信息,我们的办公室将很乐意与您讨论EB-5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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